地质选冶-磷矿石分析标准物质GBW07210GBW07211GBW07212矿样量值与选择
1、概述
本标准物质是由矿石加成细粉末的物质(粒度-200目>94%),共制备了三个磷矿石标
准物质,编号为GBW07210、GBWO7211、GBW07212.GBW07210采自贵州省开阳磷矿洋水矿区;GBW07211采自四川省金河磷矿马槽滩矿区:GBW07212采自湖北省荆襄磷矿大峪口矿区,刻槽取样,采取了有效的防止污染措施。在采样地点加工至20目粒度。全部样品一次装入500公斤高铝瓷球磨机,磨碎和混匀一次完成。粒度情况见表I
本标准物质装于无色玻璃瓶或白色塑料瓶中,用塑料盖密封。包装分100g/瓶、70g/瓶。

2、预期用途
适用于矿石分析测试过程中校准分析仪器、验证磷矿石化学分析方法,考核人员含磷矿石分析操作水平、监控矿石分析测试质量等。
3、特性量、特性值及不确定度
三个标准物质的定值项目和数据见表II,全部结果以干基计(105°干燥2小时)


6、最小取样量
本标准物质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了均匀性实验,证明样品是均匀的。最小称样量为0.1克,对于 P20sMnO及MgO(GBW07212为0.1克)为0.2克。
7、运输和贮存条件
运输及贮存时,应注意密封,常温保存。使用时严格按标准物质使用规范进行操作,防止污染。8、使用说明
1)标准物质打开包装后,注意取用后及时密封存放。
2)标准物质在使用前应在烘箱中于105°C干燥2小时以上。3)不同测试项目称取标样不得小于相应最小取样量。9、分包方
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地质研究院(原化工部化学矿产地质研究院)为制备单位,承担了样品制备、均匀性试验、包装及数据处理。并负责组织、协调全体协作单位的工作进程。样品最终加工委托原地矿部物探研究所化探监控站进行。
参加测试定值工作的协作实验室12个:化工部化学矿产地质研究院、化工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、云南省化工研究所、湖南省化工研究所、四川省地矿局中心实验室、云南省地矿局中心实验室、地质矿产部岩矿测试技术研究所、贵州省化工研究所、四川省化工地质队、化工部地勘公司贵州地勘大队、化工部地勘公司湖北地勘大队、化工部地勘公司云南地勘大队,参加二氧化碳定值的单位还有:武汉地院北京研究生院、中科院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、西安地质科学研究所和华东地勘局270所。(以上为定值时单位名称)

